沈阳采取“五头防控法” 确保清明期间消防安全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靖姝报道 为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灾发生,沈阳市刘国秀副市长要求将消防安保工作当做“一号任务”,并确定为各分县(市)局及相关警种的“一把手工程”,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一票否决”。采取“站山头、看坟头、盯人头、堵路头、巡地头”的五头防控法,做到清明节期间面上管得严、线上巡得勤、点上控得住、块上守得牢。
一、政府统筹,站山头。
各区、县(市)政府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依法担当起确保消防安全的工作责任,看牢山头。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清明节期间,各级主管领导全部在岗在位,各负其责,分兵把口,深入一线、深入基层。
二、全面排查,看坟头。
各地区组织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提前介入,对辖区内的公墓、殡仪馆、骨灰存放设施、园林和寺庙等祭祀部位和场所的安全防火制度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针对我市东北部、浑南,棋盘山、辉山周边地区等墓园殡仪场所集中区域,重点布防。对坐落在林区内的公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找薄弱环节,加强防范措施,堵塞不安全漏洞。对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三、部门协作,盯人头。
实行实名制管控,全面落实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包地块、包农户的责任落实体系,真正把山头、地块分包到人头。公安机关联合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盯住违规野外动火人员,坚决杜绝一切野外,尤其是高速公路周边生产、生活用火,严防野炊、烧纸、焚香引发火灾事故。
同时,对全市6503家重点单位、1.6万家人员密集场所、1000余家易燃易爆单位、48个重点文物古建筑、51个墓园以及7万余个大棚,全部落实单位自保责任,签订死看死守责任书,实行实名制看护。
四、流动执勤,堵路头。
各级消防部门、属地公安机关和林业公安防火队伍在全市51个墓园和林区、旅游景区、进山路口等重点区域,设立100个消防流动执勤点,与49个普通消防站、21个小型站、1000余个微型站和森林防火队伍组成覆盖全区域的火灾防控网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严防村民、游客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清明节期间,全市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2400名官兵、356台执勤车辆全部待命执勤,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五、多警联勤,巡地头。
制定发下《大风禁火令》,做到“闻风而动”,一旦超过四级风,立即发布火险预警,督促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巡逻管控,严禁野外违规动用明火,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城郊耐火等级低、火灾隐患集中、危险性较大的易燃连片区域的管控力度。组织单位加强消防巡查检查,落实重点看护的专门力量,坚决避免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交警、巡警、消防等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及农村主干道的巡查巡视,巡逻期间通过警灯闪烁、喊话器提醒等形式,加大管理震慑力度,巡查中发现的燃烧点,及时、尽快采取扑救措施,避免小火酿大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