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购车定金后悔了能否要回?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沫报道 2015年12月13日,沈阳的王先生在鸭绿江街的中驰汽贸看好了一辆国产品牌的七座SUV,总价77500元。听了店里销售人员的介绍,当时觉得还不错,他就按照汽贸公司的要求交了2000元的定金,并签订了协议。
后来,因为发现车后挡风玻璃没有雨刷器和除霜器,王先生不想买这辆车,于是找到汽贸公司想将2000元的定金退回,被汽贸公司拒绝。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丹表示,“定金”与“订金”不同,如果一方违约,“定金”是不能要求返还,而“订金”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买方违约,卖方不退定金,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而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两者一字之差,意思却截然不同。在相关的纠纷中,订金都被判定要无条件返还买方。刘丹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定金”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考虑清楚再签订,否则即使走法律程序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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