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

03.08.2015  10:05

  7月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我省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佟志武、李文科、郑玉焯、王阳,秘书长陈晓琨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政奎主持会议。副省长薛恒列席会议并讲话,受省政府委托,省环保厅等8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

  联组会上,针对巩固辽河流域治理和生态恢复现有成果,流域治理资金投入,部分支流河水质超标,流域内部分重点治污项目进展缓慢,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污水处理费的收缴,生态补水机制的建立,部分企业直排、偷排、超排污水问题,农村面源污染,建立全流域的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河道基层管理部门体制等问题,共有11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分别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问。省环保厅、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畜牧局、省编委办、省物价局等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地进行了回答。问询人抓住关键和要害问题,不回避矛盾,答询人直截了当,实事求是。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将把组成人员的意见汇总整理后发送给省政府,省政府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在积极互动的氛围内,双方达成了共识,继续深化巩固治理成果,持续不断地加大工作力度,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攻坚克难,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把我省水资源、水环境、水质量等各方面搞好,实现辽河流域治理的持续向好,共同推进辽宁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