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福人类社会 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化开展

12.07.2016  13:06

          7月6日,辽宁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协同沈阳军区总医院器官移植相关人员及沈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来到辽宁省人民医院,对省人民医院近期为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送上感谢状。双方就未来进一步共同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明确了各自未来的工作目标。省人民医院陈晓虹副院长表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是造福人类、造福社会的好事,不仅要做,还要做的规范。
          省人民医院一个月内在院内成功实现了两例眼组织捐献,在过程中及时信息上报,召集相关科室的主任积极配合红十字会工作,协调传染病因子检测,为逝者实现捐献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省器官办李鸣川主任强调,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的确非常需要医疗机构方方面面的帮助,省人民医院作为非移植医院,愿意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这对于器官捐献事业是一种莫大的支持,如果未来能够争取更多非移植医院的积极参与协助,确实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仅能帮助捐献者及其家属实现愿望,同时也能救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在会上,陈晓虹院长代表院方就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这项工作未来的开展表达了几方面的想法:第一,器官捐献这项工作是造福人类、造福社会的事业,因此,院方也非常愿意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第二,器官捐献这项工作不仅要做,还要做的规范,才能保证后期的安全、捐献质量的持续提高,而工作的规范化推进还有赖于相应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第三,院方将会把器官捐献与移植的业务培训工作提上日程,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目前,辽宁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已草拟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制度,力求通过制度将器官捐献的相关工作固化下来,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促进院方与红十字会及OPO的沟通和联动。医务处冯姝婷处长特别指出,患者有捐献的权利,我们医务人员也有帮助患者实现愿望的义务,希望今后通过培训,让医务人员普及相关业务知识,固化工作流程,同时加强宣传,提升公众认知度,实现我省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稳步推进。(器官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