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沈阳全市禁止焚烧秸秆
10.10.2015 13:25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今后,沈阳行政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违者,将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专项整治活动。
去年,沈阳供暖首日就出现了严重的污染天气。在对PM2.5的组成成分分析显示,秸秆焚烧在这次极重雾霾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全国秸秆焚烧遥感监控分布图显示,辽宁也有焚烧火点,并一度着火点总数排在全国前位。为此,沈阳市发布《通告》,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通告》要求,全市鼓励按照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的“五化”方向,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各区县还将建立“乡镇(街道)为主、村(社区)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工作机制,将秸秆焚烧任务细化到田,确保秸秆焚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据了解,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0.10.2015 13:25
故
事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关于征求《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