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欲寻撞人者 要归还看病的200元

05.08.2015  13:04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王宇)伤者欲寻找撞人者,不是为了追究责任,而是将当初看病的200元还给对方,这到底是咋回事?

昨日,沈阳市民张女士与本报取得联系,希望能帮她找寻一年半之前撞她的肇事者。

原来,2014年1月,市民张女士经过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与宁山路路口时,被一辆迎面行驶过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到。

“当时把我腿都撞青了,感觉特别疼,走路都费劲,于是他就带我去了医院。”张女士说,到医院后,医生让她拍X光片检查伤势。

于是,撞人的男子就留下了200元,同时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写下留给张女士,后来就离开了医院。

张女士说,由于当时自己希望观察观察再说,就没有拍X光片检查,后来休息一段之后,她膝关节的伤势逐渐好转直至痊愈,身体也没有其他问题出现。

“就是耽误几天工作,在医院也没花啥钱,他给留下的200元就没用到。”张女士说,所以希望将这钱还给撞人者。

张女士说,除了身份证号码,她只记得男子40多岁,一只眼睛有些不正常,车上还带着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身体很瘦弱。

截至上月沈阳市营商办解决企业诉求200件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小区消防通道画上停车位 警方取缔
  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38号刚刚引进新物业,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