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车没立提示牌 遭追尾担责三成

30.03.2016  05:42

  3月29日中午12时多,南二环沈水东路长青桥西向东方向,三辆车发生追尾。其中前两辆是绿化的工程车,后面一辆红色轿车为私家车。

  据了解,当时两辆作业车正在施工,但并没有设立提示牌和打开双闪,而私家车超车后被其他车辆别了一下后撞在了第二辆作业车上,导致部分人员受伤。

  交警最后判定,因为工程作业车没有设立安全提示牌,所以需要自行承担三成责任。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常晟罡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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