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措并举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4.08.2015  10:39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部门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按照自治区政府批示要求,多措并举,深入组织宣传贯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抓紧起草实施意见。按照自治区政府尽快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批示要求,民政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组织专门力量于今年3月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起草,并先后在厅机关内部、全区各市县和区直部门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加紧送审流转,有望近期出台。

  二是灵活创设宣传载体。结合自治区慈善总会四届理事会二次会议、“5·12”宁夏慈善日、宁夏慈善月等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意见》精神。同时,开展“贯彻国发61号文件有奖答题活动”,在自治区政协机关报《华兴时报》和宁夏“黄河善谷”信息平台登载通知,组织全区积极参加答题,目前已收回答题卡3600余份。此外,慈善公益短片征集活动也正在有序进行中。

  三是深入开展专题讲座。在银川、固原、中卫三地开展贯彻《意见》系列宣讲活动,组织民政系统、慈善组织、街道社区相关代表进行专题深入学习。目前,银川市、固原市宣讲活动已结束,共计1400余人参加了讲座,社会反响良好。其中,银川市的活动主体突出了街道社区及各类慈善公益组织特色,固原市的活动是在市委主要领导“三严三实”党课后接续进行的,全市各市直机关主要领导都参加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