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私家车停靠?假的!
每年的某一个时间节点上,都会出现一些关于交通方面的谣言。5月17日,有读者表示,又有一条“好心”的提示帖出现了。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核实后发现,这是一条数年前就出现过的老帖。
最近,很多人的朋友圈上出现了这么一条“友情提示”: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系统(请告知您身边有车的朋友)。
记者随后与交管部门进行核实,得到的答复是,这是一条谣言。“按照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辽宁省的行政处罚法规来看,除了超速以外,交警部门几乎没有一次性罚款1000元的条款。交警部门提示,虽说这个帖子的信息是假的,可守法出行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文明、和谐、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是每个沈阳市民共同的期望,希望大家都做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临时停车都有啥规定?
交警部门表示,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