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警方公示757处经营性停车场 市民可举报非法停车场

12.05.2015  11:14
资料图。 - 新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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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截至目前,沈阳市经营性停车场已达到757处,泊位130367个。5月11日,沈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www.syga.gov.cn/)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权威解答。

   经营性停车场

  是如何划分的

  经营性停车场按照产权划分为路内停车场(公共产权)和路外停车场(自有产权或共有产权)。路内停车场是指公安机关和市政设施部门在道路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规划、施划的停车泊位,经区政府招标、拍卖允许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停车场。路外停车场指在自有产权用地、共有产权用地上规划设置的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建筑物退道路红线范围内自有用地上设置的停车场。

   路内停车场的经营权是如何取得的

  道路停车泊位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经营者,经营者缴纳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用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目前,各区政府均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路内停车场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