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局部署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

11.01.2017  20:37

12月27日下发《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部署从12月27日起至1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要求各县(市)区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场所提供者、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小摊点、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以肉及肉制品、酒、粮油、果蔬、乳制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整治活动。要 “春节”期间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禽蛋制品、调料和调味品、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大监督抽检力度。对制售假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对于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及时上报、规范发布,最大限度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