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人均涨200元 朝阳再提城乡低保标准
01.09.2016 23:0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8月30日,从朝阳市政府获悉,今年朝阳市第九次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城区每人每月441元、县(市)政府所在地每人每月394元,提高为城区每人每月468元,县(市)每人每月418元,提高幅度达6%。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904元提高到3312元,提标后现有救助群体年人均增加救助额200元左右。
同时,为了缓解因为低保救助造成的救助断崖效应,对家庭人均收入略高出低保标准,但是低于低保标准1.2倍的家庭,实行低保边缘户救助,包括:享受50%医疗救助,享受50%城市取暖救助,享受助学救助。
为了切实做好低保管理工作,使低保制度真正成为贫困群体社会保障的兜底线,朝阳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根据朝阳市的经济水平发展情况,朝阳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实现了连续第九次提标。新的低保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1.09.2016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