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高70元
08.06.2017 23: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6月7日,大连市卫计委表示,今年大连市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较去年提高70元。
其中,市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县级以下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5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市区财政通过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确保困难居民全部参合。
今年大连市新农合基本保障继续实行住院统筹兼顾门诊统筹模式。新农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建立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制度,合理拉开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在住院保障待遇方面,除部分医院外,全市乡级、县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8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0%、65%、50%。大连市外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40%。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分两段进行补偿,1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为30%,1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40%。在传染病、结核病、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及中医专科医院进行以传统中医诊疗为主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比同级医疗机构提高5%。
在门诊保障待遇方面,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仅限于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50%,年累计200元封顶,其中乡(镇)级180元,村级20元。
大连市还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大对农村新农合贫困居民医疗保障倾斜力度,农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贫困居民患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6种重大疾病,在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8.06.201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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