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要求加强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02.11.2016 01:04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形式内容等提出了新的目标与要求。为创新和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性,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为加强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省教育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法宣办、团省委七部门于近日转发了《意见》并提出要求,全省将在“七五”普法末期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有序推进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格局。
一是省教育厅、司法厅依托省内高校的法学学科、专业教育资源,建设若干个具有示范性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面向青少年学生,重点宣传法治文化、举办专题报告、模拟法庭审判等。二是各市、县(区、市)依据区域内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建设区域内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供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各高校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建立本校大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三是各市、县(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实践基地的指导,建立实践基地与学校的紧密联系机制,鼓励实践基地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司法资源,支持和参与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发挥优势,组织安排有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法官、检察官参与实践基地的教育指导工作。共青团组织要将实践基地作为青年普法志愿者活动的重要平台,支持开展实践活动。有关高校要积极承担为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实践教育的示范、服务职能。
(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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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6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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