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措施改善朝阳市水环境质量

16.05.2016  23:58

    为落实国务院、省“水十条”相关要求,2016年将结合朝阳市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朝阳市水环境质量。

  (一)开展地方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制定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二)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材质落后、漏损严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老旧管网调查。 

  (三)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四)制定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五)各县(市)区要针对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染较重企业制定退出计划,有序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六)市本级自今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七)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排污企业以及各类污水处理厂的环境风险排查。 

  (八)自今年起,市直、各县(市)区要定期公布辖区内环保黄、红牌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