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 讹俩小偷19次

12.09.2016  12:42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孙笑天) 冒充警察,专讹小偷,男子贾某在沈阳市沈河区五爱市场附近作案21起。

  近日,法院判决贾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贾某无职业,经常在五爱市场附近转悠。2015年11月3日11时左右,贾某在沈河区五爱市场注意到小张(化名)和小谷(化名)两人正在行窃。发现两人得手后,贾某在五爱市场对面的117路公交车站附近靠近二人,谎称是派出所的警察在抓小偷,并实施威胁、恐吓,称不给钱就将二人抓到派出所。小张和小谷信以为真,于是给了贾某钱。在接下来的11月5日至21日、23日的同一时间段,贾某再次对二人以同样理由进行诈骗。

  贾某共分19次骗取二人共1900元,每次骗100元。

  另外,2015年11月中旬的两天11时许,贾某以同样手法,仍在五爱市场对面的117路公交车站附近,谎称派出所警察在五爱市场抓小偷,分别骗取在五爱市场实施了盗窃的小赵(化名)和小刘(化名)各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贾某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贾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贾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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