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计划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185亿元
7月26日,记者从省农委获悉,日前省政府发布《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做大做强一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计划到2020年全省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185亿元,年均增长8.8%。
据省农委人士介绍,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
目前,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已建成初具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23个,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45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
《规划》从我省实际出发,依据全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优势农产品资源和现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对全省集聚区进行了合理布局。
在沿海发达地区以建设水产品、水果生产和创汇农业基地为主,打造出口型、精深型、科技型、牵动型农产品加工业,建设沿海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在中部平原以建设优质稻米、蔬菜生产、蛋奶、精品农业基地为主,扩大专业化生产规模,发展综合性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中部平原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在辽东地区立足山区资源优势,建立稳定的林木、食用菌、山野菜、柞蚕、中药材等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建设绿色食品加工集聚区。在辽西地区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建设旱作农业和草畜养殖、优质杂粮、油料、蔬菜以及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发展具有西部特色的多种类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在辽北地区建立优质稳产的大型商品粮、加工专用粮、优质大豆、特种玉米、饲料粮、肉牛、肉猪生产基地,发展大宗粮牧并举加工集聚区。
《规划》指出,下一步我省将以实现农业加工业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高端化、生态化为主线,探索农业产业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聚区发展模式。重点任务是加快集聚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促进主导产业发展,重点培育龙头企业,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区内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创新创建知名品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规划》同时提出,将建立集聚区季度调度工作制度和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年度考评制度,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