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更加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地方党委,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准则》和《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全力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风气清新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深刻领会德法相济这一核心要义。实现党的团结统一,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我们党要战胜“四大危险”、赢得“四大考验”,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始终不渝地靠理想信念来引领、用严明纪律来保障。《准则》和《条例》汲取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特别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丰富实践,从“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一个重在立德、标注“道德高地”,一个重在立规、开列“负面清单”,促进了党章要求的具体化、党员行为的规范化,构建了立体式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谋划和严格依规治党的整体设计。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准则》和《条例》的立意内涵、精神实质,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两手抓、两手硬,特别是要着力加强党性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涵养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真正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全面遵循纪律在前这一基本要求。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着眼于不断推动管党治党的制度创新,以强烈的问题意识抓住以往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这一突出症结,不仅删除了与法律的重复内容,更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划出了“禁区”和“红线”,切实克服了纪法不分的缺陷,充分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全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要求,更加强化了执纪从严、违纪必究的导向,是党内“刑法”、治党戒尺。我们一定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时刻用党规党纪衡量、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真正以铁的纪律把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牢牢把握全面覆盖这一重要取向。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时时处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由于以往的党纪党规主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执纪主要是“偏上”,而“往下”监督制约全体党员的制度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其他党员疏于监督、管理不严等问题。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既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坚持面向全体党员,从《准则》向全党同志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到《条例》强调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做到了适用对象和纪律约束的全覆盖,充分体现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更加明确,《准则》和《条例》是每一名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思想行动规范,没有特权例外,没有网开一面,没有法不责众,进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强化坚持高标准、时刻守底线的高度自觉,真正成为组织信任、群众信赖的好党员、好干部。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紧紧抓住严格执行这一关键所在。党内法规制度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最根本和最关键就是做到落细落实、真管严管,真正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我们要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态长效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将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要把加强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学细学透,切实打牢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根基。要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注重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进一步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从市委常委、市级领导和各级“一把手”做起,用模范遵守、带头执行的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要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具体检验,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切实以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编辑: zfw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