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辽宁省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管理办法》

09.10.2016  02:06
      日前,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辽宁省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继以打造辽宁高端医学科技创新平台为目标建设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后,辽宁省主要依托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构建推广应用网络为目标,建设协同创新联盟工作纳入了制度化建设的轨道。     该《办法》共有7章19条,明确规定了组建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的目的、意义、基本条件,联盟的主要任务、运行机制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措施等,旨在通过整合、集成相关医学科技研究资源和研究力量,加强多学科的协同攻关,提高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联盟在搭建创新平台、推广平台和网络培训平台等的作用,推进我省临床与科研交融并举和相互促进,最终实现惠及民生的目的。     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建设是我省全面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又一创新性举措,对于深化临床医学协同研究和增加全省医学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该《办法》的实施,必将极大地调动各领域医学创新资源的积极性,引领和带动医学科研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普及卫生适宜技术,造福百姓,惠及民生。     下一步,我省将开展联盟试点组建工作,选择具有代表性、组建联盟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高发、多发疾病领域的创新团队开展联盟建设试点,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最终实现联盟建设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医学科技创新能力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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