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制定延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据辽宁省政府新闻办7月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辽宁省人社厅日前牵头制定了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的政策措施,以及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于6月份分别印发全省。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说,辽宁省配合国家出台这一揽子的延续政策,一方面,是保障改善民生福祉的需要,另一方面,这也是应对稳就业仍然面临的诸多挑战的需要。通过统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精准性、有效性,把握好时度效,更好的稳定预期。
《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7号)共5部分18条措施。其中配套细化优化国家延续政策部分内容12条,完善重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体系和巩固政策落实保障机制6条。在政策调整中,重点考虑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和形势需求,统筹考虑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归纳起来,政策措施聚焦在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范围,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精准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巩固政策落实保障机制5各方面。
辽宁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介绍说,本次政策措施将就业困难人员从9类调整到10类,参照享受政策群体由3类扩大到5类。一是将原建档立卡人群,精准拓展到脱贫和农村低收入两类人群。二是将孤儿群体纳入就业援助重点范围。
谈及在此次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中,失业保险的惠企利民政策,辽宁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钱妡说,为扎实落实国家新一轮稳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稳就业”、“保生活”双管齐下,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延续和优化。
在稳就业方面,通过稳岗返还“延、扩、降、免”多措并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在保生活方面,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做好过渡衔接。将今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这部分人在年底前均可在网上或经办窗口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对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
另外,辽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长文还在会上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主要政策措施。
赵长文说,该措施提出了11个方面、26条措施。主要包括积极落实支持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特别是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培训质量,帮助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将其作为重要民生抓好抓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作用,实现供需对接,帮助就业重点群体更加便捷有效地参加培训等内容。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