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劝他别酒驾 他把朋友撞死了
因为货站卸货不及时,他生了一肚子气,还喝了点儿闷酒。
酒后货站的人还是不给他卸货,他一气之下启动了自己的货车,冲撞货站前的车辆。
好朋友赶来劝他不要酒后驾驶,不过他继续驾车横冲直撞,而在这期间,他不但撞坏了4辆汽车,还将好心劝他的朋友碾压死亡……
近日,这位气性太大的司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郎某是长途货运的货车司机,给沈阳市一家货运公司配货。
2014年2月24日,郎某把自己13米长的解放货车停在沈阳市沈河区南翰林路某货运公司门前,车头向东车尾向西,北侧停一辆牌号为冀开头的货车,前面还停了一辆货车,后面停了一辆辽M开头的货车。
当天12时许,郎某和朋友老李在一起喝酒,喝完酒郎某就找货运公司工作人员,让他们卸货,“因为我昨天中午就到沈阳了,货运一直没有人给我卸货,我就有点生气了,货运的工作人员说不卸货你就走,爱卸不卸”。
郎某一气之下就上了自己的车,将车发动后,看见左前方有个三四米长的空隙,先倒车时将后面的货车给撞了。
郎某下车看看后又上车,将车辆向前开,并准备左打方向从空隙中间穿出去。这时老李站在郎某货车驾驶室侧踏板上,劝阻郎某不要酒后驾车。
不过,郎某并不听劝,“我记得我让老李下去,我就继续左打方向。我看见驾驶室外面没有人了,就想从左边的空隙中将车开出去……”
郎某继续驾车冲撞,在冲撞过程中致老李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并造成4辆汽车不同程度损坏。
来来回回几次也没开出去,郎某从副驾驶跑了出去,没跑多远就被周围的群众按住了。
当日,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沈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证实,郎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134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郎某在醉酒状态下,无视被害人老李的劝阻,驾驶重型货车多次撞击周围货车,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四辆货车受损,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近3万元。保险公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人民币11万元。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