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举办全省交通系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和掌握新安全生产法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11月26日至27日,省交通厅与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了辽宁省交通系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了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张柱庭教授、原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刘铁民院长围绕着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界定及典型案例分、重大事故风险控制与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培训。
贾福元副厅长、庞德修安全总监,以及各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市级公路、运输、质监、路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共250余人参加了培训。
贾福元副厅长在培训班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全面贯彻落实。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刻领会和掌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掌握实质,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把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管理干部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浓厚氛围,推动了新《安全生产法》在我省交通系统的贯彻落实。
培训班开班仪式
贾福元副厅长在培训班上讲话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张柱庭教授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