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水利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19.10.2015  09:19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刻汲取天津“8·12”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安县水利局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了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局主管负责人带队深入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的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大检查工作中,突出专项检查、集中专项治理。 一是 在消防安全方面,对机关办公楼、食堂、仓库等重点部位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灭火器材、灭火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有人会使用,用电线路是否满足消防要求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一处用电线路不符合消防安全,及时进行了修复。 二是 在在建工程方面,以河道治理、排水站改造、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工程等工程为重点,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深入基层,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针对性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专项检查清理活动,重点消除了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保证了各项生产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水利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