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31.03.2015  22:51

   “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为大学生答疑——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昨日是“全国12333统一咨询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走进大学生”。

  昨日9时至11时,省12333邀请人社厅就业处、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劳动关系处和就业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有关专家接听热线,为大学生答疑解惑。大学生们主要就落户、档案、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问题向专家咨询。

   问:应届毕业生的户口怎么处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按照市有关毕业生办理落户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普通高中等毕业生先就业后可办理落户,凡非沈阳户口或户口在沈阳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将户口落户亲友家、单位集体户口、市毕业生集体户口。

   问:大学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人社局的可办理存档

  持有报到证,并且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办理存档。申请存档的毕业生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要件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其中驻沈高校的毕业生到沈河区人才中心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申请办理存档。

   问:灵活就业毕业生可享养老和医疗补贴吗?

   经审核后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补贴

  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对于沈阳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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