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反避税要求的税制改革国际视野
在我国经济不断加深与世界经济融合的同时,日益频繁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为给我国税收征管带来极大挑战。为此,我国税务机关一直在加大反避税力度。2014年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达到523 亿元,较2005年增长113.7倍,并已初步建立起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一套国内税收法律规则体系。尽管反避税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下跨国公司日益激进的税收筹划和精心设计的避税方案的运用,相关反避税法规亟待完善,反避税人才建设滞后等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的反避税工作任重而道远。
在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应注意以国际视野推进税制改革与征管改革。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以国家利益为导向,扩大在国际税收协调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推进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新秩序重构。一方面,我国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避免接受任何损益失当的税收协调规则;另一方面,必须从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和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立场出发,在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中扩大自身话语权和争取更大影响力。如,努力争取将"成本节约"、"市场溢价"作为跨国企业利润分配的依据,以重构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分配新秩序,并优化我国既有的反避税规则。(二)清理税收优惠,从全球着眼为企业创造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设立科学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优惠的诱导作用,实现国家对经济的间接调控。如,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鼓励与扶植,有助于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与国家核心竞争力,推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为"中国制造"转型为"中国创造"提供税收制度性基础。(三)顺应世界性减税潮流与严控富裕阶层逃避税的趋势,将稳定经济增长与强化个人税收遵从相结合,加快推进我国税负的结构性调整。我国现有反避税立法和实践主要针对居民企业,几乎不触及中国居民个人,而后者中的富裕阶层跨境跨国流动征税存在大量"空白地带".如,我国现有税种中,并无"退出税"规定,亟需加快推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种的税制改革。(四)加强国际间涉税信息情报交换与共享,提升税收整体管理能力,促进税收客观职能的真正实现。我国应积极参与并运用国际组织间的税收合作关系,尽快建立与完善国际税收涉税信息交换机制,以及时有效地获取各种国际税收情报资料并反馈有关信息,消除涉税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我国应积极依托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国际反避税信息化建设与全方位提高我国税收征管能力结合起来。一方面,要积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大力推进涉税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起相关涉税信息的搜集和分析机制;另一方面,要不断夯实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通过构建数据库、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跨境跨区域避税行为实施风险预警与重点监控。此外,人才资源在反避税规则构建与反避税行动中都至关重要,需要各界予以足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