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难成职业病诊断拦路虎

05.05.2016  11:07
    4月25日~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目前,我国8亿多就业人口中,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已达2.2亿,其中进城务工农民占总发病人数的80%以上。

此次宣传周活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旨在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2011年12月31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理顺了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明晰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取得了新突破。国家相关部门先后部署了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石棉采选等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工艺、装备、防护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职业病危害往往具有不可逆性,保护劳动者仅靠事后维权还不够,关键要防患于未然。由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上生产装备水平不高,工艺技术相对落后,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行业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存在。许多工业生产过程中都产生和存在粉尘,目前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是尘肺病,这是一种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此外,伴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也将不断出现。根据媒体报道,我国工业大省广东20年来已新发现正己烷、氟苯酚中毒等25种化学品引起的新职业病,有毒有害作业人群数量已达2000万人。

专家表示,取证难已成为职业病诊断的拦路虎。如《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做职业病诊断必须提供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但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主要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维权者无计可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