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48台营运黄标车营运资质被注销

17.11.2016  15:36

  今年以来,沈阳市交通局积极响应抗霾攻坚行动计划,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治理营运黄标车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推进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注销营运黄标车营运资质12648台,其中客运车辆466台,货运车辆11984台,公交车辆198台。

  为推进全市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市交通局成立了营运黄标车淘汰领导小组,设置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将《沈阳市淘汰营运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相关单位,并督促各区、县(市)运管机构成立相应组织,严格履职尽责,加快工作落实。

  为按时完成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目标任务,市交通局抓好五个环节,有力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1 集中开展宣传报道

  为营造治理淘汰黄标车良好的舆论导向和声势、氛围,在电视台、《沈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多次宣传相关政策,利用市交通局开发的“乘车易”手机APP和微博保持持续宣传,利用公交、出租LED屏幕循环滚动宣传黄标车淘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影响力。同时,印制《致黄标车主及驾驶员一封信》、《申领补贴所需材料及流程》和《关于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政策解读》等宣传材料3万余份,组织各辖区运管部门到各大运输企业、社区集中发放,积极争取社会群众特别是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

  2 加强调度

  由市交通局主管领导牵头,每周至少召开两次淘汰营运黄标车调度会,对各区、县(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进展缓慢、排名靠后的地方,在会上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建议。并强调要拓宽思路,多想办法,特别要加强部门联动,主动与工商部门、社区沟通联系,认真查找失联企业,尽快扭转被动局面。

  3 发布注销预公告

  10月28日,在市交通局网站发布了全市营运黄标车营运资质注销告知性公示。

  对全市未淘汰的营运车辆拟公告注销,告知和鼓励经营者按期注销车辆,对未办理注销手续的营运黄标车,将在11月30日,由原发证单位统一注销经营资格。

  对在外地经营的车辆,可以凭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将营运资质适当延迟。

  4 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

  为了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市交通局联合多部门在秋实公司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车主可携带由原配发《道路运输证》机关出具的《业户销车证明》,及相关要件前去办理申请黄标车报废及申领补贴等业务。

  5 加大专项执法整治力度

  按照《沈阳市交通局淘汰营运黄标车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道路对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营运黄标车辆现场开具《交通行政执法现场告知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天候对黄标车实施查纠。督促并劝说车主按期到相关部门淘汰营运车辆,确保淘汰工作按期完成。

  沈阳市交通局呼吁广大市民和黄标车车主关注切身利益和全市环境建设,自觉加入到黄标车淘汰专项工作中来,为建设“美丽沈阳”、共享碧水蓝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沈阳日报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