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蹄疾步稳”更有序
■全省新增5个中院、12个基层法院和省法院4个审判庭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四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正一一破题■截至目前,全省共成立诉调对接机构124个,基本覆盖全省三级法院
33岁的曾先生在沈阳打工十年,如今有了自己的装修公司。可是因为户籍的限制,总感觉自己一直徘徊在城市的边缘。
前不久,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新政,让他看到了落户大城市的希望。
与户籍制度改革一样,在当下的我省司法领域,“改革”二字从来没有如此密集,备受关注。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在我省蓬勃展开、深入推进,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顶层设计蹄疾步稳
上月末,本报登载的一则时政新闻,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6月26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贯彻我省司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审议《辽宁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这意味着我省今年司法改革大幕已徐徐拉开。作为全国第三批开展试点省份的地区,今年下半年,我省按照中央总体要求,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走出去,也要请进来,真心倾听意见。为了把试点工作做好,在前期调研中,省委政法委针对我省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围绕改革试点内容,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
顶层设计,更需蹄疾步稳。
此次试点工作中,我省将稳步推进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试点,中央确立的司法体制改革四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正在我省一一破题。
“改革试点方案总体按照中央要求,参照借鉴首批试点地区方案和做法起草完成,着力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赵丙贵认为,此次改革推动制度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必将为全面建设法治辽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多项试点有序前行
6月5日,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在新民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整个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10分钟。这是新民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法院后,审理的第66起速裁案件,它的快速处理得益于我省正在推行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此外,该院作为全国首批9家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实现了连续三年收、结案件双过万的良性循环。
“作为一家‘案多人少’的县域基层法院,取得如此成绩的根源正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所激发出的动力与活力。”新民市法院院长樊志军对改革显现的成果深有体会。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头戏”。去年,省法院指导了作为最高法司法改革试点单位的大连中院和新民市法院顺利完成任务,葫芦岛中院改革试点的经验得到最高法充分肯定,升格为国家级试点单位。去年底,又新增5个中院、12个基层法院和省法院4个审判庭作为省内试点深入推进。
为使优秀审判资源回归一线,院、庭长办案制度全面推行,去年办案总数达到18.7万余件,极大地盘活了审判资源。
在确定葫芦岛、铁岭、辽阳地区基层法院继续全面开展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案件的基础上,省法院又确定沈阳地区基层法院通过指定管辖方式集中交叉审理一审行政案件。
与此同时,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紧锣密鼓开展,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数量比2013年增加5倍多,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等公众平台,以前所未有的姿态接受公众检阅和评判。
司法改革成效现已初显,据统计,全省法院去年审执结各类案件566823件,同比上升10.52%,审限内结案率达99.65%。
面对改革的“深水区”、面对越来越难啃的“硬骨头”,省法院院长缪蒂生表示,全省法院必须以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埋头苦干的精神,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共治法治持续发力
改革总是不乏“探路者”。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门槛降低了,案件收案量持续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开始日益突出,为此大连开发区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改革,巧用诉调对接中心这个“杠杆”,用全院8%的审判资源成功分流了全院民商事案件的62.26%。院长王志文告诉记者,在诉讼服务中心的事务性分担和诉调对接中心的案件分流作用下,专业审判团队法官压力得到相应缓解,人均收案下降25%。
截至目前,全省共成立诉调对接机构124个,基本覆盖全省三级法院。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共治法治、持续发力。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今年我省司法改革的重点任务业已明确: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驾考制度改革;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交往行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社区矫正配套制度等等。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省司法改革,正向纵深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