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可根据污染情况限行机动车
22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这是该法自1987年制定以来的第三次修改,首次大修。这次修法对于严控机动车大气污染增加了多项措施,其中包括把机动车限行的权力授予地方政府。“我国大气污染正向煤烟与机动车尾气复合型过渡,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现行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
国家或征收燃油消费税防治污染
草案中的一条再次触动了机动车限行这一敏感话题。在修订草案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专门一节中,第45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可以规定限制、禁止机动车通行的类型、排放控制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除了限行之外,草案明确,国家通过征收燃油消费税等措施,限制高油耗、低能效机动车的发展,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超标排放机动车弄虚作假上路问题,草案措施还包括: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违反以上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将受到5000元的处罚,机动车维修单位则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沈阳中心区机动车污染问题突出
省环保厅厅长朱京海曾说,沈阳市有一部分因城市结构导致的污染,沈阳发展是“摊大饼”式的,中心区密度大,车流量大,尤其空气污染不那么重的时候,包括张士在内的外围点位空气质量都比较好时,太原街、文艺路等中心区点位的污染就显现出来,中心区污染以机动车为主,主城区车速慢,排放增大,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与中心区相比,沈阳外围点位机动车污染没那么突出,10月31日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用飞行质谱仪分析了张士点位的雾霾成分,其中机动车污染仅排在第四位,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期。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分析,机动车污染排位靠后,与当日沈阳空气质量指数爆表,启动了大货车限行措施有关。
去年,沈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沈阳大气污染源占比曾有一个粗略估计,他认为沈阳主要的污染源有燃煤、机动车、工业生产、扬尘、外来污染,其中燃煤占30%,机动车占20%,工业生产占20%,扬尘和外来各占20%。
而北京最新发布的源解析结果中,燃煤和机动车就换了个位置,机动车超过燃煤,成为第一大污染源。
相关新闻
明年沈阳将拆除小锅炉房200座
到2020年之前,将拆除全部40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房,实施联网供热。
有人大代表建议,省内及沈阳市二环内适合采用清洁分布式能源采暖,减少燃煤小锅炉降低排放减少雾霾天气。沈阳市政府为此回复,雾霾天气的出现与沈阳市燃煤小锅炉房数量过多,环保设施不达标直接关联。为此沈阳全面实施“蓝天工程”,2014年计划拆除20吨及以下小锅炉房300座,2015年计划拆除20吨及以下小锅炉房200座,2016年计划拆除20吨及以下小锅炉房200座,2017年计划拆除20吨及以下小锅炉房98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