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同城通办 同步落实5项办税服务制度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号)要求,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加快推行同城通办”的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日常涉税事项,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辽宁地税系统结合新金税三期上线,积极推行同城通办工作,同时落实5项办税服务。
一、试点先行。为推进同城通办工作规范开展,省地税局选取锦州市作为同城通办的试点。经过前期调研,系统调试等工作,锦州市于8月4日下发《锦州市“同城通办”业务实施方案》,明确6大类102项事项实行同城通办,并对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包括受理申请、资料传递、后续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同时下发《锦州市地税局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清单》、《锦州市地税同城通办资料传递系统使用说明》和《同城通办操作指南》。
二、全省推广。在锦州市试点的基础上,省地税局下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办税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地税发〔2016〕140号)。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业务范围 、“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办税方式实施步骤及相关工作要求 ,明确2016年12月1日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同城通办”“省内通办”服务方式,并确定了其业务范围。
三、实行免填单。为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省地税局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服务方式,并下发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推行“无纸化”“免填单”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原则,“无纸化”“免填单”服务的概念、流程,“无纸化”“免填单”的主要内容。此项工作于今年11月份在全省全面推行,并纳入年末绩效考核。
在办税服务制度方面,制定首问责任制等5项办税服务制度,并抓好落实。
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做好制度落实。省地税局与省国税局联合下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相关制度(试行)〉的通知》。二是确保首问责任制落实到位。印发全系统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是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制定本地区落实5项办税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从制度上规范、细化各地办税服务工作。
督促制度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培训。将5项办税服务制度作为今年全省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全省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从思想认识上认识到其重要性,从行动上将制度要求内化为日常行为规范。二是开展督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取得一定成效。从省局到各地办税服务厅调研和专项督查情况看,办税服务厅的秩序有了明显进步,纳税人满意度有了提高。做到加强首问责任制度落实工作,首问责任实行专人专岗服务。加强限时办结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的预约服务制度,规范延时服务制度,加强24小时自助办税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