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10.2016 19:06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第十一条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3.10.2016 19:06
故
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第十一条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