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品牌提升战略,不断扩大“鞍山品牌”影响力

12.07.2017  09:23
      今年以来,鞍山市质监局将实施质量、标准、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建设作为助推鞍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品牌提升战略,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帮扶本土企业打造品牌产品,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实施政策激励。牵头制定《鞍山市质量提升行动奖励政策》,确定对初次获得“国家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80万元奖励;对《鞍山市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鞍山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实施名牌培育和品牌资金奖励机制,调动企业争创品牌积极性。

      二是树立质量标杆。推荐优秀企业申报省长质量奖、省名牌,切实做好市长质量奖、市名牌产品的评选工作。目前全市已有39个产品申报辽宁名牌,6家企业申报省长质量奖,21家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47家企业申报市名牌。并在全市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组织质量专家开展质量会商会诊,制定“一企一策”,推动在企业内部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水平。

      三是发挥品牌聚集效应。悉心指导辽宁菱镁产业园区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引导培育岫玉等8个具有鞍山特色区域申报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加快海城王石镇、千山区大屯镇、岫岩县雅河镇等5个具有特色产业小镇申报创建辽宁特色质量小镇。大力推进鞍山君子兰等6个区域开展品牌价值评价。通过团体式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知名品牌在优化要素合理配置中的作用,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

      四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鞍山日报、鞍山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介绍实施品牌提升战略的新政策、新举措。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省、市名牌企业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今年以来,我局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各类宣传报道30余篇。此外,还借助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品牌日等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品牌宣传,为企业创立名牌、发展名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