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综合扶贫示范村的调研报告
喀左县扶贫开发局 张秀玲
为进一步做好综合示范村建设工作,喀左县扶贫开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第一轮综合示范村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初,喀左县确定实施的6个示范村分别是平房子镇小营村、羊角沟镇东沟村、老爷庙镇下河套村、公营子镇桥子村、甘招镇河沿村、坤都乡钱杖子村,共有农户2868户,10420口人,其中低收入户360户,低收入人口904人,分别占6个行政村总户数和总人口的12.5 %和8%。5位副市级以上领导、12个帮扶市直帮扶单位、6个县直企业帮扶6个示范村,2014年延续实施。6个综合示范村确定产业项目33个,基础设施配套项目32个,总投资3842.6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扶贫资金840万元、帮扶资金737.31万元、农户自筹2265.29万元。完成保护地暖棚新建或旧改762亩,22000延长米;新建畜禽舍6个,维修旧禽舍8个,发展养羊2000只、养殖基础母猪400头、养牛150头;特色种植6300亩;坡改2500亩;新建果园3600亩;新增高产田1000亩;新打井12眼,其中直径2米的大口井2眼,小口深井10眼,建水罐2个(每个水罐可储水100立方米以上),埋设地下管路10000延长米;配电2处,架设输电线路1567米,新增变压器2台;修路54.6公里,改扩建文化广场6个,维修村部3个、25间,修护岸坝1600延长米,修桥7座。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使6个示范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余元。示范村的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业生产条件和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示范村建设力度。喀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综合示范村建设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县里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级帮扶领导带领帮扶单位负责人多次陆续深入到所帮扶的村开展工作调研,了解情况,制定规划,落实项目,现场办公20多次,协调帮扶单位投入资金(包括物资折款)522.31万元,行业部门投入215万元,实施帮扶项目8个,在示范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突出村级主体意识,激发示范村建设内在动力。示范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示范村建设工作,把其列为重要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研究制定示范村建设规划,落实建设项目,积极主动向所联系的市领导汇报工作。两年间,示范村所在乡镇主要领导与示范村村书记、主任亲自到所帮扶部门就示范村的情况(包括基本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所需部门扶持情况)汇报70余次,协调定点扶贫单位,争取对示范村建设最大支持。示范村干部突出主体意识,发挥主力军作用,不等、不靠、不观望,在项目资金不到位情况下,通过拆借、垫付办法,启动建设项目,并把具体项目计划层层落实到人头上,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与跟踪指导,确保示范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确保示范村建设顺利推进,县扶贫开发局会同财政局和示范村所在乡镇共同对村里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研摸底,制定了周密的实施规划。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坚持了五个结合:一是坚持把示范村建设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二是坚持把示范村建设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大主导产业”开发相结合;三是把示范村建设同改善示范村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四是坚持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五是坚持与扶贫龙头业基地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精心组织实施。通过两年的运作来看,示范村的项目规划合理、成效显著。同时县扶贫开发局实施示范村建设调度制度,每月由示范村所在乡镇向县扶贫开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季度对示范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工作督促指导。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偏低。扶贫政策规定,产业项目省财政可补助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县两家配套或由帮扶单位帮助解决,但实际投入往往比例高,在基础设施较弱、自然条件较差的村显得尤为突出;二是帮扶单位帮扶力度强弱不一,有经济实力的帮扶力度就大一些,经济实力差一些的帮扶力度就小一些,一些单位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三是低收入农户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靠、要”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普遍缺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四是扶贫资源整合不够,项目实施后续管理滞后。有的示范村只重视争取了多少项目,接受了多少帮扶资金和物资,忽视了对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在项目设置上没有从贫困户的角度去考虑该发展什么项目、如何实施管理好项目,没有把资金与项目的质量完成情况挂钩;五是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不够。特别是种植业扶贫项目实施后的后续管理滞后,影响了扶贫项目综合效益的发挥。
四、几点建议
第一,统一认识,完善机制,更加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要进一步统一。要把做好帮扶工作始终作为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摆在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位置上,抓紧抓好;二是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推动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要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的后续管理,充分发挥扶贫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建议把有实力、综合协调能力强的部门纳入到帮扶队伍中,加大对帮扶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其帮扶积极性,确保示范村建设更加扎实有效推进;五是加大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改善农业基础生产条件,摆脱“雨养农业”的束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稳定脱贫。
第二,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发挥低收入农户主体作用。 扶贫帮扶的主要对象是低收入农户,因此低收入农户既是参与主体又是受益主体,必须充分调动低收入农户实施帮扶项目,改变落后面貌的积极性。要针对低收入农户具有相对性、动态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对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低收入农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等致贫的,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以此激发、激活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奋努力、自我脱贫、走向富裕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的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积极性,使贫困户变压力为动力,让贫困户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发生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得到巩固和较大提升。
第三,创新机制,整合资源。 要把扶贫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源,形成帮扶合力,建立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发挥帮扶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最大限度实现整合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源的引导作用和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