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四天偷超市 把食品藏裤裆里偷走你说咋吃?
前不久,抗日题材电视剧《一起打鬼子》因葛天“裤裆里藏手榴弹”这一雷人剧情,引发网络热议。而在现实生活中,沈阳一超市老板赵女士可被这招坑苦了。“连续四天都从监控里发现了小偷,而偷东西的招式真是够奇葩的,居然把食品直接藏进裤裆里,这还能吃吗?”6月22日,沈阳一家超市的老板赵女士通过微博晒出了小偷把“采购”的东西藏进裤裆的全过程,并通过微博喊话:把东西放在裤裆里偷走,还能吃吗?
连续四天被贼“光顾”
赵女士告诉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她在太原街附近开了一家小超市,最近连续四天都出现了丢货的现象,虽然过去也出现类似的情况,但如此频繁的丢货还是第一次,她怀疑自家的小超市被人盯上了,于是就花大力气把这几天的店内监控录像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结果真的有发现。
“通过监控发现,6月20日傍晚,一个有文身的年轻人在朋友的掩护下,将一包奥利奥饼干放进了裤裆里,而在6月21日晚上,两位年轻美女用相同的方式顺走了口香糖,说实话小偷见过不少,但这样的小偷没见过。”赵女士表示,虽然一包饼干值不了多少钱,但对于小超市来说,卖一个东西就挣个几毛钱,被偷走一包饼干,就得卖好几包饼干才能挣回来。
给同行提个醒晒出视频
当天,赵女士在微博中晒出了文身小伙儿把饼干藏进裤裆的全过程,并通过微博喊话:把东西放在裤裆里偷走,还能吃吗?
在视频中记者看到,嘴刁烟卷的文身小伙儿从货架上拿起一包饼干,然后向同伴示意了一下,就背过身将饼干淡定地放进了裤裆内。
赵女士表示,自家的超市已经开了五年,不算被发现的,几乎每个月都会丢失上百元的商品。其中,饮料丢得最凶,还有就是放在犄角旮旯的商品,有些人趁着人多拿起饮料就走,还有的二话不说拿起来就喝,一问就说是自己带进来的。
赵女士表示,将视频公开的目的无非是想给同行们提个醒儿,同时呼吁顾客提高个人道德素养,注意生活中的细节,不要让一时的侥幸心理和占便宜的心态毁了自己苦心经营的形象,也给超市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偷1元钱的东西也能被拘留
据了解,国外超市对超市偷盗的种种行为,做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并在超市悬挂警示牌、张贴告诫标语等,一旦发现小偷小摸者,将按处罚规定照价购买或赔偿。但在国内专门治理超市偷窃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对于超市的偷窃行为,当事人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执行,其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东西不论价额多少,都可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即使只偷了1元钱的物品,也可能被拘留。记者了解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现在很多超市被盗的多是几元到几十元的东西,有些经营者自认倒霉,纵容了这些犯罪者,在此希望超市店主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沈阳晚报、沈阳网高级记者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