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加紧实施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

21.11.2017  13:49

  记者从省文化厅了解到,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正在加紧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2015年申报的首批抢救性对象的记录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是文化部2015年启动的一项重点工作,旨在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所掌握的非遗知识和精湛技艺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按照《文化部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记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选定了10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作为首批抢救性记录对象。目前,已完成汪秀霞、徐积山两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王新惠、周仲博、田连元、刘则亭的记录拍摄已初步完成,并进入后期制作阶段;刘兰芳、李洪斌、单田芳、爱新觉罗·庆凯的记录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为稳步扎实地推进抢救性记录工作,省文化艺术研究院组建了由业务人员任项目负责人、专业摄制团队为拍摄班底、专家全程参与的工作团队,分两组奔赴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对传承人及其家人、弟子的声像图文资料进行全方位的采录,现已采录音频视频素材573小时、文字素材142.6万字、文献片144个小时、综述片2.5小时、口述文字稿122万字、图片3.5万张。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还建立专项档案库,妥善保存记录工作成果,包括前期搜集以及后期补充的相关资料等,做好资料整理、利用、数字化工作。跟进数据库平台建设,形成非遗传承人数据库。为保证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多次组织业务骨干进行相关培训,组织学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稿)》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邀请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丙安,国家非遗保护中心抢救性记录工作专家组成员、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负责人田苗,辽宁大学民俗学教授江帆等知名专家为参与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授课;定期邀请传统戏剧、曲艺等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召开论证会,对阶段性工作成果如记录视频、访谈提纲等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据了解,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将结合专家意见,对文献片、综述片等资料进行修改,并将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汇总成丰富扎实的工作卷宗,进行一轮自我评估,并形成报告。下一步省文化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所有项目进行通查,通查合格后报送两个项目至文化部接受验收。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王臻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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