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天收获营改增
5月1日起,在浓浓春意中迎来了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在这个生机盎然的季节,一个"两扩、两促进、两兼顾"的消费型增值税体系,一个为创新驱动注入勃勃生机的增值税体系,一个迈向现代财税制度关键一步的增值税变革,正在开花结果!
两扩、两促进、两兼顾所谓“两扩”:
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增值税率。新增试点行业近1000万户,是前期试点户数的近1.7倍,占原营业税比例约80%.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这是继上一轮发轫于东北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之后,全面实施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的普惠性措施。
所谓“两促进”:一是促进了服务业率先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消除了重复纳税,接通了抵扣链条,优化了产业分工,有利于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的深度融合,有利于"专注、专业、专门、专才、专精"的创新主体竞相涌现。这是继2015 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0.5%、达到“半壁江山”之后,财税改革再次发力为服务业的大发展提供原生动力。二是促进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初步定型。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标志着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浮出历史地表,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用普惠性降税的"减法",换取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加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的"乘法"、企业不动产投资负担的"除法".更为重要的是,为“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大棋局打下了坚实基础。
所谓“两兼顾”,既兼顾了不同行业具体情况,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又兼顾了财政的承受能力,确保财政支柱屹立不摇。
创新驱动的财税动力
亚当。斯密在其分工理论中指出,人类分工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营改增改革恰好为这一理论提供了税制注脚。营改增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税种转换,而是一项创新驱动、动力支撑、财税引领、产业催生的重大制度变革。营改增全面落地后,纳税人总体税负不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分工与协作环节叠加而增负,反而助力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一方面,营改增促使研发、设计、渠道等微笑曲线(微笑曲线中间低、两边高,中间是制造,左边是研发,右边是营销。意为当前制造产生的利润低,但是研发与营销的附加价值高。编者注)两端的价值创造业态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利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另一方面,促使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拓展了企业特别是研发和技术服务、“互联网”、大数据、文化创意、绿色时尚、大健康概念等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利于激活新动能。
营改增改革今年减税规模可能超过5000亿元。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补贴”,也不是定向返还的"芝麻盐、胡椒面".它意味着,这部分资金活水更有效率、更有效果地成为实体经济的"润滑剂"、创新驱动的“信号源”.这部分资金活水增大了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最终会推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就业、强预期提供"四两拨千斤"的财税动力。
新发展理念的先行军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营改增改革不再像以往税制改革一样聚焦一个目标,而是旨在奠定一个现代增值税制度。换言之,不是谋划每一颗树木,而是规划一片森林,让树木自由生长。
如果选择一个从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转变的标志,那么,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无疑成为重要选项。
自2009年起,我国实施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改革,允许购进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中包含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新建或购买的不动产所包含的进项税额则不允许抵扣。今年5月1日起允许企业购买的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宣告消费型增值税体系就此落地,也标志着现代增值税制度初步定型。允许不动产抵扣,不仅量大、面宽、比重高,大约占抵扣总额的60%,而且释放了鼓励投资的明确信号,吹响了打赢"三去一降一补"攻坚战的财税号角。
全国统一的增值税制度从此建立起来,一个完整规范的闭环系统对接完成。"神奇"的增值税,把一个个市场主体紧密连接在一起,你的销项就是我的进项,我的销项就是你的进项……环环抵扣,以往断裂的增值税链条完全衔接耦合,客观上强化了因隐瞒交易导致的偷逃税行为的内在约束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当头炮”
营改增是打好“三去一降一”的财税抓手,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牵引性改革。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速变化的换档期、结构优化的攻坚期和动能转化的接续期,营改增在恰当的时间节点、恰当的政策窗口、恰当的财税支点上标注了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坐标。把握好改革的政策取向,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等改革举措为企业减负松绑,放水养鱼,为鼓励社会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宽松环境,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在培育发展新动能中涵养宝贵税源,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要保证绝大多数企业税负只减不增,一方面要求试点企业把握新税制、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另一方面要在确保税收公平的前提下,鼓励这些企业通过扩大投资、购买设备等方式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平稳完成营改增的衔接。应该看到,营改增有助于减轻整体税负,有能力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企业和纳税人的资产规模、运营情况、应税范围迥异,实施营改增还存有效果差异。更应该看到,随着投资的增加、扺扣链条的完善和时间段的推移,营改增的具体企业减税效果将会日益显著。
在营业税完成历史使命的进程中,地方财政的缺口势必增大,地方财政支出责任与事权不匹配的矛盾有可能进一步突出。于是,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延伸改革,调整央地财税利益格局,变得必要而迫切。但无论如何,营改增作为改造和提升传统动能、激活新动能的"催化剂",为包括供给侧改革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不同国家和地区增值税制度存在特色之分、适用之别。营改增全面推开,对很多企业来说也是期盼已久的。企业有了这颗“定心丸”,可以更好地规划市场经营与未来发展。尽管中国特色的增值税制度未来还需要在简并税率、扩大税基、降低遵从成本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但营改增的全面落地必将在世界财税史中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