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大盗”专盯女孩1小时得手7次
连续4天,他在地铁同一站内,盯上了10余名20岁左右的女乘客,“捡到”5000余元,除此还有手机、银行卡等物件。
他曾在一天内得手9次,有7次是在一个小时内得手,扒窃的第4天,当他再次准备下手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王女士称,她每天上班都是坐地铁,“以前在地铁站内没丢过东西,但这次刚过了几站,钱包就被人偷了。 ”和王女士一样有类似经历的还有陈女士,她也是在地铁站内被偷,而且两人被偷的时间仅差一天。
“我兜里的手机被偷了,手机虽不值钱,但里面有很多同学的电话号码,还有一些出去玩拍的照片……”陈女士称。
据了解,去年年底,陆续有乘客反映他们在地铁站内被偷,大多数都是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这引起警方高度关注。
被盗的都是年轻女乘客,而且还在地铁同一个站内。警方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一个身材微胖、穿着干净利落的年轻男子非常可疑,这位男子出没时间固定,而且每次出来都是拎着同一个兜子……
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没过几日,在地铁站内,这位“地铁大盗”被警方抓获。
据其交代,当天他刚在地铁站内得手9次,偷来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去处理,前两天偷来的手机和现金都被其转卖和消费了。
据其交代,从2014年12月3日至7日,他在同一个站内连续扒窃12次,时间集中在上午11时许至下午3时许;他盯准的都是20岁左右的女乘客,三四天的时间,共获得赃款5000元,除此,还有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等重要物件。“钱在眼皮子底下,不偷心里过意不去。 ”“地铁大盗”说,下午1时许,早高峰已过晚高峰还没到,很多人都犯困,“拿”东西特别方便。“地铁大盗”叫张兵,初中文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4年9月被刑满释放,同年12月又开始在地铁内盗窃。
近日,沈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对在地铁上连续实施12起扒窃行为的张兵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该院认为,张兵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且张兵系累犯,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张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6000元。
本稿图片均由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查金辉摄
在沈阳地铁一号线,一名男乘客把手机放进裤兜后仍露出一截。
在沈阳地铁一号线,一名女乘客挤上车厢后手里攥着手机。
提醒
地铁门口最容易被偷
昨日中午,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在地铁二号线一站内发现,无论是等车还是乘车,乘客都不忘用手机刷微信。
一位20多岁的女孩,左肩膀斜挎一个粉色的包,拉链拉了半截,里面的物品清晰可见,而她却在聚精会神地玩手机。
站在旁边的朋友提醒她,把包放在身前,女孩这才注意到包是半敞开的,随后拉好。
另一位年龄相仿的女孩,背着一个双肩包,上衣右侧兜内的手机露出来半截,进入地铁,她仍没有把包放在身前的意思……
沈阳市高新区检察官称,很多年轻女孩乘车时精力过于集中,将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刷微信上,尤其一些女孩本身比较天真,防盗意识差。
“她们随身携带的东西也比较多,容易被偷”,而且女生体质纤弱,容易被一些男扒手盯上,成为下手的猎物。
另外,地铁门口处也是容易被偷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小偷容易逃出去。
遇到被偷的事情,市民最好拨打110,“现在公交车、地铁都有录像,尤其是地铁监控比较密集,通过录像找到小偷的可能性比较大。 ”
很多人丢东西不能确定位置,“所以,没事的时候经常摸摸兜,养成随时关注身上贵重物品的习惯。 ”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