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地铁站把烟头扔女乘客帽子里被抓
令她气愤的是,竟然在帽子里找到了两个没有掐灭的烟头。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发布:54岁的嫌疑人张某某已被抓获,并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事发在2014年12月29日下午1时许,沈阳市民闫女士在于洪广场地铁站上了车。列车开出不久,闫女士就闻到了一股烧焦的气味,而且感觉就在自己的旁边。
她纳闷的同时,旁边的乘客也在找原因,“是不是有人在地铁里抽烟了?”
一位乘客突然看着闫女士说:“你的帽子冒烟了!”
闫女士赶紧把自己的裘皮大衣脱掉,发现大衣帽子里有两个烟头,都没有熄灭,帽子被烧漏了两个洞,还好衣服其它位置没有烧到。
自己的帽子里怎么会出现烟头?禁止吸烟的地铁站内是谁这么没有公德呢?
闫女士回忆,当时地铁站乘车的人比较少,自己从买票到上车,身边没发现有别人出现。她认为,如果在站外就有人扔烟头的话,进地铁站安检时安检员应该能发现冒烟并提醒她。所以她怀疑应该是在地铁站台里等车时,有人把烟头扔进帽子的。
于洪广场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应闫女士的要求,调取了当天下午1时左右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中午12时49分,一名中年男子从闫女士身边经过,将手里拿着的烟头扔进了闫女士的帽子里,然后径直离开。
闫女士随后报警。
昨日下午5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2014年12月29日中午,闫某某(女,22岁)在地铁一号线于洪广场站等车时,所穿的裘皮大衣帽子中被人扔进两个烟头,导致裘皮被烧坏。12月30日接到报案后,沈阳警方迅速开展侦办工作,并于1月7日将嫌疑人张某某(男,54岁)抓获,张某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并没有公布具体罪名。
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林姝婧律师表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也不排除构成寻衅滋事罪,此罪强调所处地点如在公共场所,有可能对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严重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