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印发促进城市配送发展实施意见 邮政发展获支持
11.04.2016 18:02
本文来源: 邮政管理局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城市配送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提出要加强城市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城市配送发展质量和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要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营造城市配送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城市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广大居民消费升级、现代流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有效组织商业、物资、邮政、供销等仓储、配送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实施意见》强调,一是鼓励电子商务和快递业联动发展,推动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机关学校管理部门,以及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提高区域和城市内快递物流配送的快速、准时、个性化服务水平。二是培育发展一批国际物流园区、城市配送中心和快递转运中心。三是宣传贯彻实施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等有关标准。允许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电动三轮车等小型运输工具合法合规实施终端配送作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国家规定企业的配送车辆,根据城区道路交通条件提供通行和停靠便利。四是推进传统仓储、运输、商贸、供销、邮政、快递业转型升级,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形成层级合理、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城市配送节点网络。五是鼓励和引导一批企业将自用停车场、配送站点向社会开放。在城市商业中心区和公共服务区建设配送停车和装卸场地,为配送车辆提供停靠、装卸便利。落实国家城市配送车辆运行管理相关政策。合理规划配送车辆通行区域和时段,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完善配送车辆通行、停靠有关的交通标志、标线。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将主动对接省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抓好协调落实。
本文来源: 邮政管理局
11.04.2016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