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外出洗澡脑梗塞家属告养老院败诉
家属认为养老院有过错,将其告上法院索赔18万余元。
昨日记者获悉,法院认为事发时老人外出洗澡发生脑梗,而养老院是开放式管理,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张老太共有四名子女,2013年3月15日,由其中一个孩子出面与沙岭敬老院签订了协议书和登记表,将张老太送到了沙岭敬老院。
不过2013年4月28日下午5时许,张老太住进敬老院还不到1个半月,家属就接到了敬老院的电话:老太太出事了,赶紧到医院!“我当天是上夜班,快5时的时候接到院长电话,说她在外面的浴池犯病了。我就赶紧到了浴池,到那儿时她已经神志不清了,喊都没有回应。当时和她在一起的还有一个我们敬老院的老太太,两人是一起去洗澡的。好像是她出事之后,那个老太太给敬老院打的电话。我到了之后就送她去医院了。”养老院的服务员表示。
当天张老太是门诊病志中记载“患者1小时前洗澡后突然出现头晕,左侧肢体活动不灵”;其后,张老太被转院到了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医院对张老太的诊断为“脑梗塞再发”、“多发脑梗塞”。
2014年3月26日,张老太因脑出血在家中去世。
认为张老太是在敬老院里受到了伤害,张老太的子女将敬老院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18万余元。“她是自理养员,而且是私自外出洗澡时脑血栓旧病复发,我方在得到通知后积极帮助,将其送到医院并通知家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他过来的时候还隐瞒了之前有脑血栓的事宜,此次属于脑血栓复发。”敬老院一方表示。
法院审理查明,在张老太的养员入院登记表记载:“沙岭敬老院是开放式管理养员出入自由,如果同意外出,在外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养员及家属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沙岭敬老院系开放式管理,允许养员外出,张老太外出洗浴时出现头晕,后沙岭敬老院将其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脑梗塞,沙岭敬老院对张老太发生脑梗塞的事实没有侵权行为。故沙岭敬老院对张老太不承担侵权责任。
2014年12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老太之女的起诉。
继续上诉,今年3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终审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