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改革推动“简政”取得实效

16.05.2017  09:22

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记者 赵文君)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问题。

意见指出,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

目前仍然存在涉企证照数量过多、行政审批过多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说,“多证合一”改革的目标是使企业不用为了仅仅去政府部门挂个号、备个案、提交一下信息四处奔波,费时费力。同样的信息,企业向政府部门提供一次就够了,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

意见明确,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市场准入。

马正其说,“多证合一”除了证照的整合,更需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从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入手,从根本上推动证照的削减,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

意见提出,要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打通信息孤岛。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说,这一轮商事制度改革,特别是在市场主体监管的过程当中,确立的理念是以信息的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工商部门建立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个政府部门在监管企业的过程当中,形成的涉企信息,都统一归集到这个系统上,这是国家在企业信用建设当中的一个巨大的技术支撑平台。

专家表示,“多证合一”改革涉及的证照类型多、需要协调的部门多。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证照种类、数量进行全面梳理,决定哪些证照要“合一”、需要哪些部门协同配合,要特别注重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完善,要下大力气推动各相关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多证合一”不能简单追求数量上的“”,而要实现协同多、联系多,以有效的协同推动更多的减证,确保改革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