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全厅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2.04.2017  11:10

3月17日,省民政厅召开全厅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在辽宁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的关键节点,到辽宁代表团看望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为辽宁推进振兴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也为一切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根本要求。

会议强调,全厅要深刻认识总书记重要讲话对辽宁和全省民政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紧密结合起来,一以贯之,确保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全厅要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努力打造社会组织服务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康复辅具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服务。要紧紧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导各地全面做好各类救助保障工作,发挥退役士兵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作用,积极研究国有企业办社区职能移交工作。要紧紧围绕“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提升厅本级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厅机关各项服务制度,深入推进“阳光民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会议确定,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党委、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处、人事处等有关处室配合,制定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总体实施方案和三个配套方案(专题学习方案、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民政厅干部作风转变的若干意见)。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各支部按照专题学习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