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小区物业布下遍地“梅花桩”(图)
小区内道路被大量挡车器分割开来。半岛晨报、海力网摄影记者 朴峰
昨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在金州新区连大文润金辰小区的业主被小区道路上的挡车器弄得挺郁闷。业主不仅不能再在路边随意停车,大家还担心如此密集的挡车器存在安全隐患。对此物业表示,是为了拓宽消防通道。
业主担心挡车器伤了孩子
业主王女士居住在该小区9号楼,由于没有固定车位,王女士每天下班都要为停车烦恼。“小区内道路两边都有车辆停靠,每天大伙都要抢车位。”王女士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自小区成立以来就已经存在了。但是在前不久,王女士的车上被物业贴了字条,要求王女士到物业购买或租赁车位,道路两边不允许再有车辆停靠。
王女士当时并未在意,但在11月22日当天,物业找来施工人员陆续在道路两边设立了挡车器。几天下来,整个小区内道路两侧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挡车器像“梅花桩”一样。“如今小区的道路很窄,只能通过一排车,这样也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王女士说,每排挡车器距离路边大约1.2米,每根挡车器的间距只有30厘米左右。如此设置不仅挡住了车辆,也影响了行人。夜间小区内灯光昏暗行人很容易摔倒受伤,尤其是腿脚不便的老人和孩子。“昨日我邻居的孩子玩耍时被绊倒,头部差点掉在挡车器上,太危险了。 ”王女士说。“物业为了不让业主将车停在路边,所以道路上到处都安上了挡车器,密密麻麻一大片,一旦老人孩子不小心摔倒在上面,谁来负责。 ”业主们纷纷质疑道。
物业想逼业主购买停车位?
“物业就是想逼迫业主购买停车位,但用这样的办法实在欠缺妥当。 ”业主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区一期建成之初便开始对业主出售或出租地下停车位。当时出租车位每年为3600元,售价则在十几万元。出于价钱考虑,有车业主分成了三部分。一小部分人购买了车位,另一部分则租了车位,剩下的则将车停在小区道路两侧。但没过多久,停车位租价上涨,由每年3600元增加到4800元。“每年停车就花去近5000元,价钱实在太贵了,况且物业的服务也没达到这个价位的标准。 ”如此,有很多出租车位的业主也不得不加入了抢车位大军中。
在此期间,物业也经常以张贴字条或通知的形式,通知业主道路两旁禁止停车,尽早出租或购买停车位。令李先生等业主没有想到的是,物业竟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在道路两旁设立挡车器,以此来驱逐停靠的车辆。“这次物业说只有二期地下停车位是出租的,一期和三期只卖不租,每个车位售价11.5万元,我的车还不到10万,怎么可能花这么多钱买个车位。况且小区的道路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也无权这样做。 ”李先生无奈地说,即使是出租车位4800元钱,对他来说也有些承担不起。
-物业说法
对此,记者采访了该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物业已经多次通知有车业主不要将车停在路边,但几年来却一点效果都没有。不得已,他们才想出这样的办法来强行清理车辆。“这也是拓宽消防通道的需要。 ”对于停车位的费用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出售出租的价位都是开发商制定的,物业只是按标准执行。
律师观点
物业侵犯业主权益应恢复原状
小区道路该不该设立这样的挡车器,物业这样的做法究竟合不合理,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的刘甲明律师。
刘律师表示,除市政道路之外,小区内正常通行的道路通常属业主共有区域,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在不侵犯小区及其他业主权利情形下,业主有权在道路两边停放车辆。物业公司在未征询业主意见并经过半数业主同意的情形下擅自设置挡车器,其行为限制与剥夺了业主的权利,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责任。当然,若道路确为消防通道,尽管存在一定正当性,但物业公司亦应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其对业主的权益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