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大违规被国家发改委通报 处罚金20万元

18.07.2016  08:09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12358价格监管平台6月分析报告,同时对外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大连交大旅顺校区软件学院违规收取重修学费被处罚金20万元。

  大连市某市民反映,大连交通大学旅顺校区软件学院学生挂科(试卷、答辩)后,不管平时成绩怎么样,所有学分全部为0,每学分就要收取200多元,每门学科在3-6学分不等。经物价部门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通报内容显示,大连交通大学旅顺校区软件学院不按照《关于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提供重修而收取重修学费。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该学院安排1670人次首次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小于35分(60分及格)的学生参加重修课程,共收取重修学费436128元,收取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773人次重修学费232793元。价格主管部门现已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多收重修学费,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