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司拖欠工资负责人获刑二年
08.12.2015 12:13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陈某某是大连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给付,陈某某两次签订付款承诺书均未履行。12月7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陈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公司被判处罚金十万元,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529877元。
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陈某某所在的大连某建筑公司雇佣200余名农民工为沈阳一商厦装修。2014年5月,装修工程全部完工并达到要求验收后,大连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529877元。沈河区农民工维权中心等部门多次与陈某某协商,陈某某两次承诺付款,并签订了承诺书,但都未按时履行,且在第二次承诺的付款日已过的情况下既不接听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电话,也不主动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系。2014年6月27日,沈阳市沈河区农民工维权中心下达《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函》,但大连某建筑公司仍未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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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5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