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完成

24.11.2014  12:57
      近年来,大连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大力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农村困难家庭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受到了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今年,大连市政府又将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考虑到建筑材料和人工成本价格上涨等因素,将市政府补贴资金从去年的每户3万元提高到5万元,确保困难群众通过危房改造获得更大的实惠。同时, 市民政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和质量验收工作力度,截至目前,今年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1500户农村困难家庭将于入冬前搬入新居。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大连市2014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扶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保户,原则上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单亲母亲家庭的住房安全问题。市民政局在实地调研、听取意见等环节基础上,结合相关区市县(先导区)报送的危房改造需求情况,最终确定今年150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其中金州新区40户、普兰店市480户、瓦房店市490户、庄河市480户、花园口经济区10户。截至目前,全市150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 深入调研、明确任务。 为全面掌握各地危房改造实际情况,从2月份起,市民政局组织力量深入涉农地区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困难家庭住房改造需求,广泛听取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及其民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了2014年各地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指标任务,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大连市2014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审批程序、资金保障、档案资料建立、完成时限等作了进一步规范。       二 严格程序,公开公正 按照“困难群众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市民政部门备案”的工作流程确定改造对象。对于公示期间群众反应强烈、问题突出的,按规定不予建房;对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各地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房屋进行技术鉴定,凡达不到C级、D级危房标准的不予建房。4月中旬,各地报送了通过技术鉴定的改造户名单,市民政局进行了抽查、汇总统计和编号登记,并建立了《大连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总台帐》。       三是全程跟进,措施得力。 为全面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每周都派员深入危房改造家庭检查指导危房改造工作。一是听取各地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根据每个时期的工作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二是抽查各地危房改造档案,对部分档案填写不规范的现象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三是深入农户危房改造现场,实地了解改造户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针对个别改造户存在的筹资难问题,市局与当地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一起研究帮扶方案,对确有资金困难的改造户先由村屯做担保向邻里借资建房,确保了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开展。四是建立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地于每月15日、30日报送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编发《大连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动态》,全面推动改造项目加快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及时落实补助资金,确保拨付到位。 目前,全市2014年150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改造户手中,有效减轻农村困难家庭因建房借、贷款的压力,使此项重点民生工程收到预期效果。       二是拓宽灾害救济渠道,推进农房保险工作。 市民政局将加大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农村居民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消除部分群众存在的“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通过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拓宽灾害救济渠道,形成具有大连特色的农村住房风险防范与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家庭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