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周六正式执行
42名执法人员将对车厢内饮食等行为进行劝导处罚,最高罚200元
自5月22日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以来,有不少市民在乘坐地铁时仍存在一些不文明现象,记者昨日从地铁运营公司了解到,随着《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于8月1日本周六正式施行,将在地铁、快轨等轨道交通中严格依照法规劝导、处罚部分不文明行为,目前已成立拥有42名成员的执法队。同时依据法规,大连市民也享有其他地铁城市所没有的优惠政策。
解读1:不文明行为带有安全隐患
在《条例》第34条中,详细规定了14种禁止行为,其中包括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核、纸屑等废弃物;在车厢内饮食;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摆摊设点等等内容。“其实有些不文明行为也危害到轨道交通安全。 ”地铁运营公司林国介绍说,比如有关车厢内饮食的问题,一些食物残渣或饮料可能会吸引昆虫和老鼠,破坏轨道交通运行安全。以快轨3号线为例,林国介绍说,快轨3号线常设一些粘鼠板,各车站每年会逮到几百只老鼠。
此外关于便溺的问题,在快轨3号线也时有发生,甚至一些乘客在站台角落便随地便溺。“另外快轨每天都有20多名乘客携带折叠式自行车乘车,我们已经开始进行宣传和劝阻。 ”林国表示。
解读2:《条例》为市民设定优惠政策
王爱兰介绍说,在起草《条例》过程中,政府部门也针对市民的实际情况,为市民提供相应便利。比如在第32条明确规定,成年人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超过1.3米的儿童乘车。“我们没有限定携带儿童的人数。 ”市交通局政策法规处王爱兰说,在全国其他城市的轨道交通中,只允许成人携带1名儿童,而大连作出了这一突破。
此外,有关乘客退票的问题上,《条例》第31条详细规定,“轨道交通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退还票款,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票价予以退款。”这一细则写入《条例》中,也明确了乘客的正常权益。“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修订。 ”王爱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