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1天极严重污染将单双号限行
《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即为极严重污染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 房延彦)如果预测到市区将出现1天及以上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的情况,城区机动车就会实施单双号限行。
昨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副厅长胡涛介绍,我省最近对《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其中明确,如遇到市区范围内将出现1天及以上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需启动红色预警,届时城区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按照方案,我省有7个及以上连片区域的市出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将划分相应级别的省级预警。
在本月月底前,各市政府将结合我省方案的内容完成各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沈阳市已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已上报市政府。
增加蓝色预警 降低预警门槛
我省把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胡涛介绍,对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案新增了蓝色预警,降低了预警门槛,目的是早预警、早应对。
本月月底前,我省各市将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可制定严于相应省级预警等级的响应措施。
增加追责部分 应对不力将追责
省政府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省长担任指挥长。省应急指挥部将指导和协调各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市政府进行考核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将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和省授予的环保荣誉称号。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的企业,还可追究企业法人法律责任。
应急预案内容
将进行组织演练
胡涛介绍,修订后的预案提高了应急预案的管理水平。
其中预案要求,对应急预案要组织演练,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总结。
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及应急措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成本,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编调整。
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 房延彦
按照方案,城市预警等级为——
那么,对应预警等级,包括沈阳在内的我省各市政府会采取怎样的措施?
黄色预警:城区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
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响应,各市政府应至少采取以下强制性减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20%以上;
●城区内的非供热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限产20%以上;
●城区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
●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每日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
●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管,停止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
橙色预警:工地停工、重污染工业企业限产、停产
橙色预警,启动II级响应,在I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应增加以下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30%以上;
●城区内的非供热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
●停止城区内建筑、道路工地的所有施工作业。
红色预警:预警超3天,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在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应增加以下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50%以上;
●城区内的非供热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限产50%以上;
●除天然气等新能源汽车、公交车和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车辆,城区机动车实施单双号等部分号段限行;
●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红色预警天数超过3天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省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组赴相关市督导工作。
此外,在遇重污染天气时,我省还呼吁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