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京东等网售商品上“黑榜”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昨日,工商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布2016年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显示,抽检503批次商品,共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
格兰仕、志高、TCL、婷美等品牌因为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登上质量黑榜。
172批次网售商品抽检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工商总局主要对在淘宝、天猫、易迅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1号店、国美在线、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中国等国内市场主要电商平台上交易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抽检商品涉及电风扇、电磁炉、电热水壶、手机、电源适配器、插头插座、转换器、行车记录仪、儿童用品、儿童玩具、家用纸制品、成人服装、内衣、运动鞋、箱包、卫生巾、儿童安全座椅等日常消费品,共计抽检商品503批次。
抽检结果显示,4批次商品为“三无”产品,2批次商品经生产厂家确定为假冒商品,有效送检样品为497批次。
经检测,共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的约占93%,仅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的约占7%。
对于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工商总局表示,目前已责成相关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查处。
对不合格产品可行使退货权
市民在网购过程中,如果买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如何处理?
针对经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不合格商品退货事宜,今年3·15期间,中消协已明确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消费者如果怀疑网购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可对照此次工商总局发布的不合格产品的批次主张权利,消费者需提供发票等购买凭证向经营者要求退货。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经营者不应设置收取折旧费等限制条件。
杨继新同时提醒市民,对于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向经营者要求加倍赔偿。
消协部门建议消费者,平时多关注、查询有关行政部门发布的不合格产品的信息,同样的退货权也适用于今后工商、质检、食药监等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