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缴纳契税可用“单身声明”代替“单身证明”

29.10.2015  15:45

  目前,办理契税无需交“单身证明”,但对于无法判断的,纳税人需写一份“承诺书”。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指出,税务机关在受理契税申报缴税过程中,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同时,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惟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也要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

  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税务部门将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纳税人需要提供承诺书,就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税务机关将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另外,税务机关还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沈阳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各契税窗口均已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这一规定,“对于承诺书,尚未有硬性规定的具体格式。”

  该工作人员介绍,纳税人在承诺书上体现出以下几个要素即可,即姓名、身份证号、本人婚姻状况的说明、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最后签字落款。